最初接触区块链这个概念的时候,看了工作原理,觉得这是个挺有趣的想法。所谓区块链技术设立了一个人人可参与的规则,来使得众人参与,构成一个机制透明且不可篡改的工作体系。对所有人透明且不可篡改,是个相当有用的特性,其实很多地方都可以应用,例如各种各样需要涉及审计的大型公司甚至体制内单位。了解大致原理后,最初对其还是比较看好的态度,认为是一项很有用的技术,应该可以使人们的生活在某些程度上变得更好,但实际上真的如此吗?请别误会,我仍然相信能做到“对所有人透明且不可篡改”的技术存在其意义及实际的应用价值,但我觉得,基于区块链技术的加密数字货币是 21 世纪的最糟糕的发明了。

有人也可能会说,数字货币本身是“对所有人透明且不可篡改”的这个“体系”的应用方式之一,为什么要单独拿数字货币这种用法说事呢?实际考虑的话,区块链和数字货币真的是紧密关联的。不可篡改依赖的是众人参与,而用以确保众人参与的则是对应的奖励,也就是各种各样的数字货币了,并且显然它们要能够折算成可以消费的真金白银才算真正的有激励人们参与的意义。那么区块链技术到底带来了什么呢?“对所有人透明且不可篡改”的体系,这点毫无疑问没问题,而“去中心化的数字货币”则几乎可以说是必然会存在的一种应用方式了,何况实际上,区块链的概念和加密数字货币的元老(比特币)本身就是一并诞生的。

尽管加密数字货币对于区块链这一概念而言理所应当是一等公民的存在,而我却一直觉得“对所有人透明且不可篡改”的这个“体系”是个好东西,而对附属的“去中心化数字货币”表示存疑。一项技术是否有其意义,我认为取决于它能给人类的生活带来多大的价值,加密数字货币存在已经数年了,在这些年,你能想到的,由加密数字货币带来的生活本质的改善都有哪些呢?我真的想不出来,而坏处则到处皆是:

  1. 构成了无人真正可控的真正的赌场(炒币)
  2. 浪费了堪比某些小国一年总耗电量的能源
  3. 助力了互联网勒索团体的资金收取
  4. 促使了无数多的欺诈和庞氏骗局的发生
  5. 造就了迄今为止最严重的公共设施滥用
  6. 以及更多…

你肯定听到过最初的各种 ICO 风潮,见到过各种公司拼命的往区块链这个热词上凑。意见领袖一句话,币值走向就开始像跳绳一样摆动。富豪们坐在家里想想怎么说话就可以收割一波又一波金钱,而加密数字货币就在这种大风大浪中名声愈加牢固。网络勒索团体把目标瞄向一家又一家公司甚至是医院等社会基础设施组织,真正能给人们带来实质意义产出的公司不得不掏钱给这些流氓以免影响到更多无辜的群众。投机的人偶然致富的传说变得仿佛离凡人更近,就有更多人掏出钱包购置挖矿设备或把钱砸向交易所来给这一加密数字货币的狂潮推波助澜。

一套“对所有人透明且不可篡改”的“体系”理论上来说确实可以给人们带来实质性的生活改善,也尽管加密数字货币是对这个体系的无数种应用方式之一,但现在显然加密数字货币成为了这个体系的几乎唯一的用法。多少年过去了,普通人因此工作需要购置显卡的价格会翻数倍,所依赖的基础设施被勒索的概率会翻数倍,所生活的地球的碳排放量会多数倍,可能遇到的金融甚至非金融1骗局会多数倍。有影响力的富人可以几句话操纵这一切,聊天软件群聊内各种“入场不逢时”的“韭菜的声音”短视频已经成了平凡的段子。无数多创业公司找到了新的方式忽悠投资人,遭殃的还是更多的群众。

有人可能会说“技术无罪”,我也同意技术无罪,但加密数字货币目前的疯狂程度并非技术是否有罪的问题,而是加密数字货币的特性造就了这一系列问题,而这一技术本身所能带来的益处,则没有人真正的放在眼里了。若一切追至根本,倒不如说错在人们的价值观。有钱能使鬼推磨,只要给钱什么都做。投身于“币圈”的人有多少是认为加密数字货币是能为人类带来生活本质的改善的,又有多少是为了自己能趁机赚一笔的投机呢?

Sourcehut 为众多计算机技术爱好者提供了免费的基础设施,却因被挖矿脚本滥用而不得不限制用户使用2,各大 CI 服务网站也开始有免费配额被用作挖矿的消息爆出。一些网站开始主动挂上了隐藏的挖矿脚本,甚至有衍生出给“开源库”加挖矿脚本的供应链攻击。负面影响越来越大,而加密数字货币的狂欢却因为人们对钱的热爱而愈演愈烈,真是可笑又可悲。

加密数字货币是这个世纪最糟糕的发明,我从未持有也不将持有任何加密数字货币。加密数字货币浪费了多少资源,又毁掉了多少人。加密数字货币造就了骗局和勒索的猖獗,促使试图投机之人越来越多,甚至铤而走险。加密数字货币就不应该被发明。吔屎了!加密数字货币!


每次看到有人去玩币都会很想写一篇博客喷一下加密数字货币,于是终于决定写这么一篇。其中很多事件我并没有给出对应的链接,但想必稍微关注相关事件的人就会知道我哪里指的是哪件事了。另外,也可以考虑阅读:

https://drewdevault.com/2021/04/26/Cryptocurrency-is-a-disaster.html

区块链技术3去避免篡改靠的是算力的较量,押宝没有人能轻易使出大于50%的算力,以此确保了加密数字货币的正常工作4,于是甚至有一部分人未能准确理解后认为者代表着很难有人能随意干预这种数字货币的使用。而对应的有一席话语权的富豪一句话就能影响对应的加密货币的价值了,想想看,不觉得可笑吗?

去中心化是个挺好的思想,甚至区块链本身,但数字货币不是。如今很多各种各样的项目都想和数字货币和/或区块链扯一腿,但实际情况是,若项目本身是个好项目,那它即便不和区块链扯一块儿,它也会是个好项目。torrent 我觉得是个很好的例子,种子对应的资源本身是核心,若资源本身重要,参与者共同维护的就是资源本身。区块链技术不可篡改的当然是参与者(挖矿者)共同维护的区块链本身,而显然大家都不是冲着这个区块链本身去中心化的“对所有人透明且不可篡改”的特性去的,而是冲着钱,于是一切就成了围绕着钱产生的闹剧了。

惯例,2021年5月15日19点04分。

DLC: NFT 是什么垃圾

没想到还是会来更新这篇文章,是因为发现区块链技术拉了新的屎 —— NFT。所谓非同质化代币称呼自己是作为艺术作品的唯一凭证的存在,但实际仍然是围绕其可交易的特性为中心存在的。

把一个彩虹猫搬上 NFT 可以卖上数十万美元,其实之前看到把一张几近白纸的作品在现实中拍卖上千万的价格的消息我都觉得不奇怪(甚至连消息的真实性都懒得验证),但艺术收藏这种事情,为什么也要和区块链掺和一脚?你若是艺术作品,那么它的价值固然在于作品自身(人们对于艺术作品本身的认可),所谓 NFT 只是为所谓区块链技术带来了又一个新的资本狂欢的方式,它真的能为所谓艺术带来什么吗?

发行一个新的 NFT 无异于发行了数量和最小交易单位仅为 1 的一种新区块链数字货币代币。抛开区块链本身属性导致它必然会对自然环境的破坏外,这种所谓对“艺术作品”的创新甚至无法验证上传作品的人原本就是作品著作权人亦或是合法持有人。你的艺术创作可能被别人恶意发行并拍出高价而你却因为区块链的匿名性更加难以维权,这也算是对艺术作品的革新吗?

哦,我好像忘记提到了,如果你购买了一个 NFT,那么你买到的其实是一个存储于区块链上的元信息,表示你拥有了某个艺术作品,你并没有真的“拥有”这个作品,而只是买了一个“拥有凭证”!而这个元信息中指向你所买的艺术作品的“链接”可能还会是 404!假设你破费高价购买艺术作品,得到的却只是对一个不存在的页面的所有权凭证,再加上原本描述的作品是被第三方恶意上传的话,你就有了一个在区块链上永远存在的耻辱了,对吧?

但其实,让我们抛开上面的所有问题,我觉得让艺术作品在最初属性上就变成一种商品,本身就是对艺术的一种亵渎。艺术创作本就不应该直接变成资本的狂欢,艺术家进行真正的艺术创作的目的本身也就不应是变着法的“造钱”,故 NFT 从各种方面而言我觉得都是又一由区块链创造的可悲发明了。当然,我觉得 NFT 风头过后,再过不久就会有新的基于区块链的又一轮资本狂欢诞生了,但我们又能做点什么呢?

那就让我们来欣赏一下都有哪些艺术作品 NFT 吧!价值 86 美元的艺术作品会是什么呢?

最后惯例:2021年11月1日01点05分。

DLC: NFT 是什么垃圾 - Session 2

另外,我写前面第一段“DLC”时其实对 NFT 了解并不算多,而浪费了人生中宝贵的半小时草草看了所谓 NFT 的合约 API 文档(即 ERC721,对应 EIP-721),才发现我之前不仅没猜错它的工作方式,而包括其官网页面的描述在内都在误导 NFT 所能发挥的实际作用。称之“You can easily prove you’re the creator.” 但实际你所能证明的是你是这个 NFT 的创建者,而不是你是某个艺术作品的创建者。官网在对比 NFT 与传统网络载体也采用了这种混淆视听的方式,试图将 NFT 与艺术作品直接进行对比,而作为代币和艺术作品进行比较本身则是及其可笑的偷换概念。

作为比方,NFT 在使用上更接近具有唯一标志的持有认证证书,它证明了你对某个所关联的艺术作品(或者别的东西)的所有权,但本身不能保护艺术作品本身,而网络上的所有用户都能访问艺术作品本身,甚至可以无限制的下载(当然,metadata 里的获取链接没挂的情况下),复制。

想象一个专有软件需要提供激活密钥序列号才能使用,你购买其许可的目的也是能够正常使用其软件的所有功能(尽管法律意义上你买的仍然是使用许可)。那么这个许可的价值在许可本身吗?显然在于软件的价值。艺术作品的价值亦然,你购买的艺术作品在于其艺术价值本身而不在于一张购买完成后证明你买过的发票凭据,你所需要炫耀,也是炫耀你持有一份独一无二的艺术作品,而不是持有一张某艺术作品的独一无二的发票凭据。此外,你转售这个“凭据”时,还可能会被加收版税!哦对了,提到版税,是不是还没有人强调,你购买的 NFT,其版权(著作权)仍属于其原作者这点?

前段时间看到有人这样描述 Web3:

Current Web3 is a token scam where people are trying to get rich from the lack of technical knowledge from normies. – @itsLIRAN

我觉得这是再恰当不过的描述了,尽管点进去看到对方的主页动态后发现对方也是 “trying to get rich from the lack of technical knowledge from normies” 的 “people”,于是很失望的关掉了页面。

  1. 你身边有没有那种和区块链压根不沾边的东西也被披上了对应外衣来行骗的无良企业或个人? 

  2. https://man.sr.ht/ops/builds.sr.ht-migration.md 

  3. 准确的说,这些围绕着数字货币为中心的区块链体系。上述区块链技术均指围绕着数字货币为中心的区块链体系,其体系本身以各个节点通过任何与钱或者代币作为载体以某个形式达成共识来维护整个体系的正常运作,并称呼这种促使节点工作下去的行为叫做挖矿。实际上存在不以钱作为载体来使得不同节点达成共识的区块链体系,比如各类 Hyperledger 实例。这种体系也因此并不需要所谓的挖矿存在,可以以体系自身的存在的意义来促使节点工作下去。我认为这类的应用场景才是区块链技术的正当使用场景。(补充于 2021年12月5日00点57分) 

  4. 我知道现实情况确实有用作其它场景的情况,例如基于以太坊平台进行的二次开发,但这种使用场景太少了,很少看得到有实质意义的例子,并且这里提到以太坊,它也是有对应的数字货币(就叫以太坊)激励参与者(矿机)的…